【人民政协网】北京3月3日电 “有必要进一步研究出台促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,释放更积极的政策信号,改善投资意愿,引导市场主体、民间资本持续扩大投资。”今年两会上,全国政协委员、厦门市工商联主席柯希平表示。
当前,我国经济面临的需求收缩、供给冲击、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。柯希平认为,税收优惠政策是宏观政策激励重要的组成部分,也是帮扶企业最直接、最有效、获得感最强的方式。一系列含金又含情的税收政策红利从纸上落到账上,不仅能给企业吃下“定心丸”,也可为企业发展注入“新动能”。
“按照现有增值税退税要求,企业要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,必须满足纳税评级为A级或B级,新投建企业因暂无主营业务收入,无法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。”为此柯希平委员建议,支持新投建大型企业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。
他还建议投资收益分配给境内个人股东,个人股东再进行直接投资包括增资、新建、股权收购等权益性投资行为,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。因在现行税制安排下,投资收益分配给公司股东并用于境内再投资的利润,免征企业所得税;投资收益分配给境外个人股东并用于境内再投资的,免征个人所得税;但投资收益分配给国内个人股东,无再投资的免税政策,个人股东需缴纳20%的个人所得税,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个人股东再投资的积极性。
中小微企业在扩大投资和生产规模的过程中,必然存在着融资需求,但融资难、融资贵问题依然存在,因此,他建议对中小微企业融资利息支出实施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,通过税收手段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,进一步改善中小微企业的投资意愿。(记者 照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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